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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公示

2017-06-29 09:31 来源:黄山晨刊 作者:程向阳

日前,市城乡规划局向社会公示《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特色规划》,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为30天(6月20日-7月19日)。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目的是为黄山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进一步确定黄山市城市特色定位,明确城市风貌格局,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更好地指导我市城乡建设。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目前黄山市关于城市规划比较高端的研究性成果,与此前的《2008—2030》城市总体规划不同,那是一个法律性规划,这是一个研究性规划,不具有强制性,但有科学的指导性和参考性。有些内容在城市总规中有,有的是第一次提出,如山水管控、色彩分区、公共艺术等。本次规划的内容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次为整体控制,确立规划目标与规划结构;中观层次为分区控制,将整体控制要求分区落实到各分区中;微观层次为城市节点设计,形成节点设计导则。黄山市中心城区范围规划面积为11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和岩寺组团及花山-渐江风景区;城市发展目标是“国际旅游城市”,城市特色提炼为“名山秀水处、徽州文化源、生态宜居地、国际旅游城”。城市应集徽派之大成,倡导文化传承和文化复兴,徽韵作为风貌主题引领城市各个要素系统设计;构成黄山中心城区空间特色体系的关键包括风貌、高度、山水三个系统,规划提出城市设计分目标:风貌清晰雅致,高度错落有致,山水蜿蜒别致;高度分区管控,一级控制区15米以下、二级控制区15-24米、三级控制区24-40米,四级控制区40-100米,并依次对各分区的高层控制原则进行详细规定;根据山地相对高度,主要分为严格控制区、适度利用区和城市田野区三大类;水体管控根据不同尺度和空间特征,将水系分为主干水系、次干水系、支渠三类;色彩分区体现徽文化传承,与自然山水相融,整体清新雅致,统一和谐又不失变化。禁止大面积高纯度高彩度色彩、大面积玻璃幕;城市中有三类重要景观道路,分别是城中路、山边路、江边路,山边透绿,江边亲水,城中显徽;广告控制分为重点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大型广告设置点;公共艺术重点分布区空间包括三江口地区和高铁站站前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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