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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创新空间格局与地域组织模式

2022-12-02 13:57 来源:《城市规划》

1 研究背景

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创新空间是创新活动的发生地,城市是创新空间的重要载体。目前对创新空间的相关研究存在以下可供改进的空间:一是研究多基于欧美国家(地区)的创新空间案例开展,而中国与欧美国家(地区)在文化、体制、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十四五”期间中国经济要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必须深刻解析中国城市创新空间的发展内涵与逻辑;二是研究多假设城市为一类平均对象,较少考虑不同类型城市间的差异性,因此对不同类型城市的创新空间可能存在不同发展模式的讨论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创新空间类型划分、格局、形成机制等研究的基础上,可对其内部不同类型(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空间关系做进一步探讨。

2 研究问题

本研究尝试解答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不同城市创新空间的布局结构与组织模式会有什么差异?

第二,创新空间内部的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具有怎样的空间关联形态?

3 研究思路

本研究选择创新效能显著的北京、深圳、上海3个城市作为案例,将城市内部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集聚形成的空间定义为创新空间,认为创新空间内的行为主体可分为2大类: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其中,创新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创新载体包含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型机构。

本研究的研究思路是,首先,获取3个案例城市创新空间的数据,对案例城市创新空间的整体格局进行分析;然后,刻画案例城市创新企业、创新载体2类创新空间的区位关系与关联特征;最后,总结归纳城市创新空间的地域组织模式,探讨分析其主要的影响因素(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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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 案例城市创新空间的数据类型与来源

资料来源:本文图表均为笔者绘制。

4 研究结论

4.1 创新企业的规模与行业类型

从创新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类型来看,创新活动拥有的高准入门槛、窄领域范围等特征,决定了创新企业的规模以小微企业为主。对比3个案例城市,深圳市创新企业的规模结构和行业结构更为多元化,北京市和上海市创新企业的规模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更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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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 案例城市创新企业所属行业与人员规模结构

4.2 城市创新空间结构

(1)整体格局:3个案例城市的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空间分布均呈现集聚性特征,形成了主次分明的“中心-次中心-边缘”的空间格局,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北京市和上海市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圈层结构明显,而深圳市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分布则相对分散,核密度高值的多中心格局明显(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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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 案例城市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核密度分布示意

(2) 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空间集聚特征:研究发现,北京、深圳、上海3个案例城市不同创新空间(即创新企业、创新载体)所呈现出的集聚态势存在异质性特征:第一,北京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所形成的创新空间聚类曲线相较其他2个城市更为平滑,其原因在于2类创新空间在地理分布上呈现明显的单核形态,中心性突出;第二,对于深圳而言,其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分布格局为多组团形式,因此其创新空间聚类曲线呈现明显波动;第三,上海创新空间聚类曲线平滑程度介于北京与深圳之间,究其原因是其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在空间布局上呈现出多核心结构,即以中心城区为主要核心,城区外围的各专业产业园区为次核心的空间格局(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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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 案例城市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Ripley’s K函数曲线

(3) 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地理区位关系: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空间关联存在显著的1km和3km两个重要的地理范围边界,3km是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存在空间关联的地理边界(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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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 案例城市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的空间位置关系

4.3 创新空间的地域组织模式与动因

(1) 城市创新空间地域组织模式:3个案例城市的创新空间地域组织模式可以归纳为双核心型和组团型2种模式。前者为北京和上海,主核心位于城市的中心城区,向外扩散时,以经开区、产业园区等为承载,形成“主-次”分明的核心结构;后者为深圳,创新空间在不同组团内均存在集聚核心。创新企业与创新载体在相距3km的地理范围内交互作用明显,呈现显著的地理空间邻近特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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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 案例城市创新空间的地域组织模式

(2) 城市创新空间地域组织模式的驱动因素: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城市空间组织、要素集聚、创新活动区位等3类,但具体城市间也存在差异:北京、上海主要是受到圈层式城市空间组织结构以及人才、科研机构等要素集聚的影响,表现出科技研发驱动型创新活动的区位选择特征;而深圳的组团型模式则更多是受到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和实践应用型创新活动的区位选择的影响(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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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 案例城市创新空间地域组织模式的形成动因

5 讨论与政策建议

5.1 讨论

本研究仅针对中国的3个典型案例城市的创新空间布局、空间关联特征与组织模式进行了分析,对创新空间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等内容的研究还存在不足。鉴于创新空间的特殊性与重要性,笔者认为未来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的探讨:

(1) 深刻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创新空间的内涵与机制。本研究发现:创新企业、创新载体的布局多以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等为承载,而这些园区多是由政府规划主导所形成的。西方的创新空间集聚更多的是源于“自下而上”的空间集聚,如美国硅谷等。中国城市的创新空间与西方城市的创新空间的集聚机理存在差异,着重于理解中国创新空间形成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推动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尤为重要。因此,研究中国语境下创新空间的营造、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与模式机制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2) 进一步探究微观尺度下创新空间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即从规划的视角来思考如何进行创新空间的营造。创新空间是创新活动的载体,目前学术界已对宏观和中观尺度创新空间的体系、影响因素、效率、机制等展开了深入研究,但关于什么类型的创新空间更有益于创新活动的产生、创新空间形成与演进的规律等,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如国外学者对美国硅谷、意大利中部新兴工业化地区等典型创新空间的研究发现,适宜的创新空间选址以及其内部配套的咖啡厅、休息室、娱乐场所等,能促进创新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有利于创新活动的产生。总的来说,鉴于创新空间内部各类要素(信息、人才、资金、技术)的流动是创新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讨论什么类型的空间更有益于创新的产生及其如何营造等议题,是未来深入研究创新空间形成、发展与演变规律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5.2 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对于不同城市而言,规划与营造城市创新空间,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应在结合自身职能和本底条件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城市在创新发展上的目标,创新政策的制定必须根植于本地条件。

(2) 对北京、深圳、上海3个案例城市创新空间的实证研究表明,并非所有城市都要致力于科技研发型的创新。因地制宜,一些城市可以更侧重于实践应用型创新,通过构建相应的创新技术转化平台、制定相应的政策扶持计划,科学规划与营造实践应用型的创新空间。

(3) 创新企业空间与创新载体空间具有相互关联的特征,两者地理的邻近性对创新有着重要意义。在城市创新空间的规划与营造中,应妥善处理2类创新空间的关系。

本文撰稿:陈清怡 千庆兰 姚作林

原文介绍

《城市创新空间格局与地域组织模式——以北京、深圳与上海为例》一文,刊载于《城市规划》2022年第 10 期第25-38页。

陈清怡,广州大学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硕士研究生。

千庆兰,广州大学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本文通信作者。

姚作林,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讲师。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771127)“制造业集群创新网络的空间结构与演进机制——以珠三角典型制造业集群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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