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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清:PPP不是政府推卸责任的借口

2014-12-03 15:06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王 昀

小秘书:

PPP这个拗口的字母组合,几个月前开始热起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人们把这个概念与“地方债”、“城镇化”、“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政府治理能力”放在一起谈论,对它寄予诸多热情与厚望。财政部与发改委也分别出台政策,对此进行支持。

实际上,广义上的PPP,在中国已出现30年,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重要手段。澎湃新闻特地邀请学者、业界分享国内外的理念和实践经验,试图探讨如何为PPP创造更好的环境。

以下是清华大学的王守清老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对当下PPP实践中最紧要的原则性问题的讲解和梳理。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国际上,依据其字面含义,指的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但在中国的实践中,与政府合作、代表商业力量的一方,不乏国企或混合所有制企业,故也有学者认为“政企合作”的表述更准确。而目前官方确认的说法,则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近几个月以来,这个概念似乎格外受欢迎,受财政部“76号文”推动,各地纷纷上马PPP项目。但是,参与者和公众也不乏疑惑:PPP项目的上马,是否仅仅为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究竟要怎么做PPP?

清华大学的王守清教授,对PPP领域的前沿理论、国内外实践有着长期深入研究,在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即PPP法)的立法过程中,他做了大量工作。他认为,PPP不仅是投融资模式,更是制度创新。11月中旬,澎湃新闻记者对他进行专访,以期解答PPP实践中最紧要的原则性问题。

PPP不是政府推卸责任的借口


澎湃新闻:当下中国为何要推PPP?

王守清:我们现在所谈的PPP,更多的是广义的,即只要是企业获政府授权,出钱出力与政府合作,提供本该由政府投资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公共或准公共产品或服务(注:后文统称公共产品),都可以叫PPP。

而国际业界对PPP的定义开始是偏狭义的,即政府和企业长期合作提供公共产品,但政府不是直接行政干预,而是通过政府在项目公司占有股份等商业方式,来干预项目运作,以保证公众的利益,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同时体现契约和商业精神。

这轮财政部力推PPP,是由城镇化进程的巨大需求推动的,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注:后文统称基础设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而之前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高企,难以为继。因此,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参与投资和运营,即PPP。也就是说,PPP将为基础设施提供重要的资本和专业支持。

PPP的意义有哪些?首先,PPP可以提升公共产品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其次,PPP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从参与提供基础设施的全过程,变成对该过程进行规制,更关注产品、服务和价格,发挥市场力量;最后,PPP可以部分缓解政府资金短缺问题(特别是通过PPP经营性项目)用社会资本提前建设,提前受益,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做PPP,政府不是把工作完全甩给企业,也不能逃避特定性质项目的支付/补贴责任,而是要转变管理方式和重点,严格监管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价格等。因为提供公共产品的终极责任是政府的。另外,PPP项目有政府支付、用户支付、用户支付加政府资源补偿(注:政府资源,如钱、地、旅游、矿,等等;政府资源补偿:Resource Compensation,RC)三种,只有后两种能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特别是当期财政支出。政府不能全部依赖PPP解决财源问题,对需要政府支付或补偿的PPP项目做多了,政府会形成大量长期债务,或损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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