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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

2014-06-18 09:17 来源:《东南快报》

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城镇住房制度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规划》提到,“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规划》还提到,对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中有表述称,福建省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和信息安全监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

此外,《规划》还强调,各城市(含县城)要确保住房用地稳定供应,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同时,“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省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也有在本次《规划》中被明确提到。

环境保护 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

要想实施好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在群众关心的空气污染治理方面,《规划》中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规划》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坏、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发展评价体系。要求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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