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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4-07-31 09:01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户籍管理制度挂钩已具备基础

[财政部副部长 王保安]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挂钩问题,应该说财政政策设计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近两年,随着户籍制度的管理改革和探索,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与户籍制度管理匹配、协调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对常住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部分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折算,已经在转移支付中体现了常住人口的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实质上已经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具体讲,比如教育转移支付是完全按学籍的,就是这个学生不论来自城市还是来自农村,享受的公共服务待遇都是一样的,就是说我们在改革探索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就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基础。

第二,从下一步结合今天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政策尤其是转移支付制度,为了紧密地配合和协调,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改革以及国家信息化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和办法,有效地促进城乡人口的有序流动和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中新社记者]请教两个问题。第一,有没有最新统计现在中国农民工数量总数有多少?第二,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这些农民工稳定就业和在城镇落户?谢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杨志明]谢谢你对农民工的关心和关注。前面黄明副部长讲到,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有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农民工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也可以说,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那么,这一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的显著特点是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你关心的农民工总量,到去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截至今年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增幅有所下降,区域分布也有新变化,中西部农民工的增量快于东部,从产业分布上讲,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就业,但服务业的比重近年来逐步上升。

第二个问题,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稳定就业是逐步融入城市的立足之本。政府将从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农民工扩大和稳定就业:一是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现在农民工已经到了以技能促就业的阶段。就全国情况来看,大概约1/3接受过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还有2/3没有接受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国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2000万人以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的“春潮行动”、农业部负责的“阳光工程”、科技部负责的“星火计划”、扶贫办负责的“雨露计划”等等培训,对每年新转移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对在岗的农民工技进行提升培训。到2020年,基本上使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使农民工大部分由普工成长为技工,有条件的成长为高级技工,优秀的还可以成长为技师。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工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工就业规模的持续扩大。比如,现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000万,按照中国15%的家庭需求量来看是3000万容量,仍然有1000万发展的空间。国际上通常是30%的家庭有服务业需求,中国大概是15%。中小企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发展有小则活,收入有小则快,就业有小则多。多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

第四方面,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持续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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