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管理
多措施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记者: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关系城镇安全运行,《意见》从哪些方面做出了要求?
何健:《意见》明确对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原则上不得在城市中心城区新建;在其他区域建设时,不得与其他管线等设施交叉形成密闭空间。针对旧城中已建成的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除了按照规范留够安全距离、加强日常巡护等措施外,还要通过旧城改造将附近居民逐步迁移出该区域。
另外,《意见》对严格实施城镇地下管线建设基本建设程序也做出了具体要求,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对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同时,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外,还应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地下管线安全突发事件,应首先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科学处置,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次生灾害。
针对反复开挖导致的“拉链马路”现象,《意见》从厘清机制的源头出发,明确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制定市政道路年度新建、改建实施计划,指导各管线业主单位根据实施计划提出各类管线的年度修建维护计划,力争城镇地下管线建设一次敷设到位,并做到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的“三同时”。
专家视角
结合地下停车场共建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又叫共同沟,是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那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都有哪些形式?需要多少钱?钱从哪里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绘忠。
城市综合管廊分三种形式
吴绘忠说,目前城市综合管廊一般为三种形式。
一是结合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等大型地下设施共同建设的综合管廊,与区域范围内的功能性建筑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但由于管廊较深,投资相对较大。
二是位于城市道路下的综合管廊,多为解决市政道路空间紧缺或避免重复开挖道路而建,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但出现的防渗漏问题较难处理。
三是区域性环状综合管廊,对于管线规模及出线相对固定的区域较为适用,多用于新建小区及规模较大的大学园区。
造价高 可吸纳社会资金共建
记者统计发现,北京、上海、深圳等10余个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中,地下综合管廊每公里的造价都超过了千万元。吴绘忠说:“地下综合管廊仅土建部分的建设资金,就比在同一道路上所有市政管线的建设资金总和要高出几倍。同时,维护成本也很高,比如中关村地下综合管廊,一年仅土建部分的维护管理费就高达200万元。”
吴绘忠说,投资模式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推广极为重要,综合国内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情况及相关政策,可以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共同建设综合管沟。具体为政府以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固定资产,与投资企业合作,由管线使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开发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的产权归政府所有,投资企业可享有一定年限的管理权、受益权,到期后可继续委托其经营管理,或公开招标、拍卖经营管理权。
第二种模式是政府一次性投资建设综合管沟,政府将综合管沟的建设作为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委托企业代管,入沟费归政府所用,维护费归维护单位所有。
第三种模式则是以政府为主体,吸纳社会资金建设综合管沟。属政府财力投资建设的管线,根据管线所占空间大小由政府出资;其余部分根据各管线单位的需求按比例出资。管线单位以外的投资方也可以参与出资,成立股份公司,按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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