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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太平:保护与开发——由平遥的两件事说开去

2023-01-30 10:58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已走过40个春秋。

4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理念不断提升、力量不断壮大,保护对象不断扩充,保护利用工作经验不断丰富。

40年来,一大批千年名城的守护者,秉承情怀与责任,发挥专业与技术优势,探索出了众多原创性、全局性、可复制、可分享的名城保护实践经验,留下了一段段难忘的回忆。

值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之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推出“规话名城”专栏,该专栏为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发起的征集文章,讲述学委会委员们守住变化中“不变”的文化根脉的故事。

作者| 冀太平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平遥县文物局局长

我生长在平遥城县城,参加工作前,对生活、学习的各种场所,觉得与耳闻中“城市”的面貌有很大不同,无论是家中的住房,还是学校的教室,乃至机关单位的办公场所,大小街巷,均是“老”建筑、“旧”房子。当时非但没觉得这是传统文化的载体,而且认为非常落后,同临近的介休相比,就有很大差距。内心深处还充斥些许自卑,我常想,只要有机会或条件,就要向“先进”看齐,努力“改善”生活条件。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确立的1982年,正好也是我参加工作的年份。参加工作以后,我便从事有关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工作,至今从未中断。开始的几年,对历史文化名城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与体会,在工作中接触到许多来平遥访问的国内外专家学者,从他们的言谈及各级文件中,我的思想得到了转变和升华,一路走来,感慨良多。兹选取四十年工作历程中难以忘怀的两件事,谈谈自己的认识。

· 起步保护,进退两难 ·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已经注入了新的“活力”,改革的春风吹醒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人口的增加及其他诸多因素,改造住房成为城市居民的迫切需求。城中的农民往往在城外批地新建住宅,而市民则多数在城内空址新建或进行旧房改造。这种新建、改造住宅的“风潮”,在上世纪八十年中期到九十年代中后期达到顶峰。当时,我是建设局负责名城工作的规划股的工作人员,我们都理解保护就是原封不动地保留“城”的模样,这样的要求,无疑同群众改善生活的需求相矛盾。当时,群众对保护旧城的认识深度不足,对新式房屋的向往过甚,在这样的背景下,单纯要求群众按照传统建筑新建或维修房屋,都是难以实现的,何况群众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当时的处境非常艰难,冲突不断,建房风气势不可挡。最后,建设者和管理者互相妥协,达成“默契”:不得建造二层、不得使用外墙瓷砖贴面、保持清水砖墙……

然而,这样的“君子协议”总有其破坏者,而承担管理责任的建设部门又无力制止。记忆较深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新成立的某单位在广播局原址办公,对旧房进行了一番整理改造,外墙贴上了白色瓷砖。因其位于政府与招待所的必经之路的马圈巷,一次,郑孝燮先生来平遥调研,便在会议上明确批评:“有钱的单位也不能不服从管理,破坏古城风貌。”之后这个单位刷油漆遮盖了事。在建设部门来说,人家刷了油漆,总算是承认了原先的错误,便似乎获得了一种胜利者的满足,同时觉得专家的声音很有力量,希望专家能经常来看看、说说。

· 南大街改造开先河 ·

1986年以后,特别是进入到九十年代,山西省相关部门对平遥的关注日益密切。1995年,省旅游局给平遥拨款40万元,用于南大街的环境整治,意欲带动旅游。40万元在当时虽属不少,但要使南大街的面貌彻底改观,仍然是杯水车薪。县里不能辜负上级的美意,便用此费用将南大街(鸡市口至大十字)进行了简单的油饰,并悬挂了字号牌匾、店幌,古街风貌初显成效。之后,在没有后续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以这段范围内的公房房租为经费,组建了明清街管理处,意在乘胜追击,继续开发,管理处组建我任主任,首先集中力量对较好的三处店铺连同院落进行了维修,开辟为博物馆或特色餐饮店。然而房租毕竟有限,要将这段440米长的传统商业街维修完毕,并完成产业转型,以适应旅游发展,以当时的维修费用计算,大概需要15到20年。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处出台了免租减税(签十年长租)、“封闭”管理(南大街段内涉及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由管理处统一协调办理)的政策,发动商户入驻,兴办“古玩一条街”。仅半年时间,吸引社会资金约七百万元,对南大街的全部店铺和部分院落维修完毕,财政配套将路面铺设石板、电力电讯线路下地,南大街整体转型为当时华北地区最大的古玩市场。

王景慧教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南大街维修整治的成果作为成功案例在全国宣讲。

以上两件事,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不同的是,前者“约束”了群众,后者“发动”了群众,从大概念上说,前者算是“失败”的,而后者获得了成功。成败的原因,或许可以概括为两个字--“设计”,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技术方案,二是服务政策。

面对群众改善生活的高度热情和合理需求,单纯的用制度“约束”,显然是苍白无力的。这件事如果放在当下,会有诸多观念、方法、技术或政策来协调解决。回头想想,如果当时能提出一套方案,在改善居住条件和保护古城风貌之间寻求一种技术和政策支持下的平衡,大概群众会适应并自觉执行的。而南大街改造的成功,则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前提下,“设计”出了对群众利好的政策,加之以技术服务引导,便能顺利实施。

这两件事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精细地“设计”。具体到名城保护与发展,归根结底需要我们既能“设计”出美好的未来,又能“设计”出美好的服务与政策,那么,蓝图的实现一定会一帆风顺的。

在名城制度确立四十年之际,反思、总结我们工作的得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相信,名城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供稿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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