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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总体规划圈定生态底线 构建城市安全格局

2016-02-26 10:05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爱科

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成为“十三五”期间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主旋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深入人心。《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顺应新时期、新背景下,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需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将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充分尊重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严守城市生态底线,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丽青岛。

构建城市安全格局

依托青岛市生态本底,以保护好城市基本生态网络为目标,明确城市生态管制要素,构建城市安全格局。

风景名胜区方面,保护崂山风景名胜区、青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琅琊台风景名胜区和天柱山风景名胜区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薛家岛风景名胜区和大泽山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以整体保护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范围不受侵蚀;划定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核心区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自然保护区方面,保护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艾山地质遗址省级自然保护区。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严格按照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的划分,对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进行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海域及海岛资源。保护崂山、小珠山、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和大泽山、大青山省级森林公园。此外,还将加强大沽河等主要河流的保护。

有序引导城市发展

依据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综合分析,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13个功能区,并结合各功能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管控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有序引导城市发展。

大沽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将加大水源管理力度;大沽河河口湿地保护区严格控制湿地保护区周围区域建设用地规模,实施胶州湾湾底盐田生态修复工程,恢复自然湿地。

崂山风景名胜区内,加强城市建设与村庄发展的管控,有效促进城市、村庄、风景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风景区的核心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利用和建设,要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依据;风景区的三级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的保护、利用和建设,以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依据。大珠山、小珠山风景区严格划定山体保护控制线,建设环山绿道,预留并控制与滨海联系的生态廊道,打造西岸城区的“绿心”。

此外,近岸海域将坚持陆海统筹,依据《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开展海岸带综合管理;依据《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严格保护近岸海域;贯彻海岛保护法,完善海岛管理体制。中心城区(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要依据《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保护胶州湾岸线;划定山体绿线、河道蓝线,保护中心城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蓝色硅谷核心区及田横地区按照《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要求,严格控制山体及滨海岸线,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控制鳌山湾北部田横地区(田横镇、金口镇)的建设,除农村新型社区以及支撑全域的交通、绿化、市政工程以外,给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董家口港城组团要优先保证国际第四代物流贸易港的建设用地空间;控制疏港交通廊道的建设用地空间,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确定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分类采取大气、水、海洋、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环境治理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95%,保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较2010年不降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90% 。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要求及以上;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5% 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率和备案率达到100% ,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安全升格至城市发展战略

本轮《总体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为实现青岛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坚持生态优先,将生态安全上升至城市发展战略高度。《总体规划》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生态基底保护,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确立“岸线保护、流域保育、山体维护、污河整治、环保搬迁、绿色发展”的实施策略,强调胶州湾生态保护、大沽河绿色生态中轴保育、胶州湾沿岸企业环保搬迁,实行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和环境保护措施,并上升至城市发展战略高度。

其次严守生态底线,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总体规划》根据青岛市生态本底特征和生态环境现状,从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出发,结合已有的城市规划控制线划定成果,构建形成以大沽河流域、胶州湾、崂山、大泽山、大小珠山生态控制区为核心,以沿海基干林带、沿河绿化带、沿路绿化带为廊道,以海岛、湿地、自然保护区、水库涵养区、山头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为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有序引导城市空间拓展,固化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促进城市发展由外延式向空间限定式转变。

另外,强化空间管制,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通过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空间发展条件的综合分析,《总体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合理划定三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明确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空间管制要素。

最后制定环境保护约束指标,倡导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总体规划》以实现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为目标,科学制定了环境保护约束指标,分类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倡导循环经济、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总体规划》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定依据。下一步,结合《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应加快推进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立法工作,加强胶州湾、大沽河生态中轴、城市水源地、城市生态间隔带、生态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要素的管控,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青岛打造成为生态良好、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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