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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4-07-31 09:01 来源:中国政府网

《意见》的正式印发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大家都看到这个文本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我们今天请来了八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情况。涉及这项工作的部门很多,其中这八个部门更加密切相关,所以出席的领导多一些,可以更好的给大家介绍。今天出席发布会的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先生,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先生,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先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先生,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先生,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先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赵阳先生。下面,我们先请黄明副部长做一个介绍。

[公安部副部长 黄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今天,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的出台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意见》进行了审议。中央领导同志还多次听取汇报,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许多农民工的意见,对《意见》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公安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等12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组织开展《意见》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和系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12个部门共梳理研究了一系列专题,在形成《意见》初稿后,由部领导带队分别赴东、中、西部省区市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并认真开展了政策效果评估和数据测算。其间,专门听取了各地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意见;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先后3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可以说,《意见》稿凝聚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

《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

根据中央的安排,近期国务院还将召开会议,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谢谢记者朋友们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关心!下面我们在座八部门的负责同志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郭卫民]下面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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