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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叶裕民: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2014-08-01 14:56 来源:人民大学国发院

户籍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城市外来人口融入的主要障碍,以户籍人口为核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将很多人阻挡在外,也成为中国社会不公平的重要表现。在全国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牵动亿万民生、备受各界期待的户籍制度改革终于落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为我国户改攻坚战明确了怎样的方向?人大国发院研究员 陶然、叶裕民 两位教授为您解读。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昨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先生说。改革指的是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及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认为,户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问题是户籍对应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农民工子女就学和住房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所理解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两条腿走路”,一条腿走路指直接就给户籍,第二条腿是指没有条件马上给户籍的情况下,逐渐剥离公共服务和户籍的关系,先给一些没有户籍也能享受的公共服务,直到真正把公共服务和户籍制度脱钩。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

《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陶然:户籍改革,最重要的问题是户籍对应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农民工子女就学和住房问题,这是农民工入户的必须满足的两个互补条件。不妨假定中央政府推动地方政府的公立学校放开招收流动人口子弟入学,但如果农民工到就业所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不解决,孩子也还是来不了,因为一家人住不到一起。光换一个居住证,或者说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而不落实农民工的住房和子女教育问题,意义非常有限。

政府提出的政策,保障性住房,有没有覆盖农民工?几乎没有,地方政府财政现在都很紧张,中央政府虽然压着地方搞保障性住房,但第一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第二保障性住房按现在计划体制的方式去分配给很多地方,这些地方跟流动人口流动方向基本没什么关系,就算在有流动人口的地方的保障性住房,基本也不针对农民工,甚至有些地方还在驱赶农民工,比如北京,开始限制人口增长,这个是违背目前这个阶段城市化发展规律的。

2002年中央提出,公立学校应该无条件接受民工子弟入学,有没有实现呢?没有。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方法,比如要求各种证件,有了证件还要其他各种条件,比如说学位不够,要去很远地方入学,可农民工家不在那儿。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的压力不足,激励也不够。2000多万父母双方都在外的留守儿童,和6000多万至少父母一方在外的留守儿童,这对中国未来的社会是什么影响呢?

叶裕民:如果依附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上的公共服务不改变的话,合并意义是不大的。但是这次有点像统计部门把外来人口统计成城镇人口,那么就能更客观的反映城镇人口有多少,就是我先淡化户籍制度的利益功能,强化户籍制度的登记功能,尽管我们现在做不到,但这是一个目标,让我们知道户籍不再是一个利益的差别,而是一个只是知道你在哪里,哪里人该给你提供服务的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未来户籍制度必须要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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