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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2017-01-24 10:14 来源:上海规土

原标题:《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重点完善了六方面内容

编者按:

2016年12月7月,《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经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实施。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是直接指导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核心技术文件,同时也是检验规划质量的重要标尺。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指导本市控规编制800余项,有效推进了控规全覆盖,也提高了控规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近年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五个统筹”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上报国务院审批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也明确提出了“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及具体策略。对照新形势和新要求,为了不断与时俱进、提升控规编制水平,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详规处牵头、市规划编审中心负责开展了技术准则的评估修订工作。

在7个国际城市案例研究、6项重点专题研究,并广泛征询专家、市级相关委办局、区县政府、控规编制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等基础上,工作组编制形成了《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于2016年11月经市政府研究批准,12月初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实施。为了便于广大控规编制、管理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现对其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在原准则基础上,重点完善了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促进土地混合弹性使用,提升城市活力

现行《技术准则》统筹衔接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的城乡用地分类标准,优化地类划分,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本次修订重点加强土地使用的混合引导,提高业态使用弹性。

1、新增“综合用地”地类

借鉴新加坡的“白地”,在区位条件最为优越、发展潜力巨大的区域(如中央活动区),选取核心地块作为“综合用地”,用于商业、办公、住宅、文化等多个用途的混合。在透彻研究和深入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开发需求确定功能用途和具体比例,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

2、适当扩大业态兼容比例

现行《技术准则》通过“单一性质用地内允许兼容10%的其他业态”来实现业态兼容。为增加土地使用弹性,在符合地区功能发展导向的前提下,经论证可适当扩大兼容比例至15%,提升地区活力。

(二)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保护,提升空间品质

现行《技术准则》提出加强城市设计和空间管制,通过划定重点地区、编制附加图则,实现城市设计成果法定化和重点地区精细化管理。本次修订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引导,聚焦城市整体空间品质的提升和文化内涵的挖掘保护。

1、增加面上的总体引导

针对所有城市建设区,均要求通过整体城市设计研究,明确空间景观构架,提出建筑高度分区、建筑界面、公共空间、风貌保护等总体要求。

2、适度扩大重点地区的范围

在现有“五类三级”重点地区的基础上,增加“经规划研究认定的其它地区,包括大型文化、游乐、体育、会展设施及其周边地区,重要的城市更新地区等”。同时,一般地区也可根据需要开展城市设计,并编制附加图则,细化空间管制要求。

3、聚焦文化内涵和风貌保护

强调彰显地区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文脉。强调城乡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鼓励成片、成街坊的历史风貌保护模式,并结合城市设计研究,明确管控要求。

(三)营造活力宜人公共空间,促进市民健康

公共空间包括绿地、广场、街道等各类开放空间,现行《技术准则》明确了各级公共绿地的规模和布局要求。本次修订重点聚焦面向居民生活的小型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强调形成人性化、布局均衡、使用便捷的公共空间体系。

1、进一步明确小型公共空间设置标准

根据地区功能类型和服务人口密度,合理配置社区公园、小广场、街角绿地等各类小型公共空间,明确占地比例、服务半径等要求。

2、提出公共空间的底线管控和弹性引导

将独立用地的公共空间设置要求作为底线管控,在控规层面确保落地。将地块内附属公共空间的设置要求作为弹性引导,对布局位置、规模尺度、界面功能等提出设计引导,结合项目实施具体落实。

(四)提供公平多元的社区服务,完善社区生活圈

现行《技术准则》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行业规范进行统筹,形成统一标准,并鼓励不同类型设施的综合设置、便捷使用。本次修订以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理念为切入点,重点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内容。

1、保障基本需求,完善社区服务

明确居民生活必需的基础保障类设施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服务人口等,重点提高社区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标准,形成《社区级基础保障类设施设置标准表》,实现底线管控。

2、聚焦差异化特征,引导品质提升

考虑不同区域的人口结构和需求特征,拓展社区学校、儿童托管点、生活服务点等品质提升类设施,形成《社区级品质提升类设施设置索引表》,实现弹性引导。

3、设定合理服务半径,实现步行可达

明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点、老年活动室等各类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在步行范围内满足居民各方面生活需求。

(五)构建舒适便捷的慢行网络,打造开放式街区

现行《技术准则》将“以人为本、公交优先、低碳出行、使用便捷”作为基本导向,通过提高路网密度,加强支路建设,优化街坊尺度。本次修订重点聚焦慢行优先理念,构建步行网络体系,打造开放式街区,引导人性化设计和活力街道空间塑造。

1、形成开放便捷、尺度适宜的街区

进一步缩小街坊尺度,公共活动中心区的道路间距由200米缩小为150米,街坊面积控制在2公顷以下。居住社区的道路间距由250米缩小为200米,街坊面积控制在4公顷以下。同时,相应提高路网密度指标。

2、鼓励慢行,新增步行网络密度控制要求

强调城市支路应优先满足慢行交通功能,设计标准体现慢行优先原则。同时,新增步行通道间距和步行网络密度指标,形成间距适宜、使用便捷的步行网络体系。

3、引导人性化街道空间设计

提升慢行空间设计品质,对街道界面、功能、设施配套等进行引导,塑造高品质步行环境。进一步减小交叉口转弯半径,降低转弯车速、保障行人安全。为方便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要求非通航河道的跨河桥梁标高与相连道路的标高相衔接。

(六)优化规划执行程序,提高管控弹性

一是扩大公共要素的规划执行范围。例如,地块内增加社区公益性设施、公共停车泊位、建筑底层公共空间或将建筑内部空间向公众开放的,若需提高容积率或建筑高度,可适用规划执行程序。

二是在通则性的规划执行条款基础上,可结合地区建设要求,设定特殊的规划执行条款并纳入控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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