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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速加载中

2022-04-28 10:39 来源:中国商报

近年来,商务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鼓励和引导零售行业发展。其中,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相关政策备受关注。近日,商务部等十部门发布通知,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启动。那么,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进展如何,未来又将对商业格局产生怎样的影响?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此次通知,申报原则和条件、流程、内容等仍按照2021年印发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5月30日前将试点申报地区的方案、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汇编材料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等十部门组织专家联合评审后将择优确定试点地区名单。

申报试点的地区应符合哪些要求?对此,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城市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数据真实、措施有效、特色突出、图文结合。城市申报方案思路应体现“两年试点、三年推广”,方案内容应包括发展现状和问题、工作思路、逐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责任分工、试点项目进度安排表。

为提升试点申报水平,十部门要求申报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于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与社区商业网点协调发展,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

与此同时,要搞好摸底调查,深入社区搞调研,聚焦解决群众在家门口生活消费的“急难愁盼”问题,补短板、列清单,定项目、谋落实,为科学编制申报方案打好基础。要深入基层摸排情况,真正把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城市和生活圈推荐上来,坚持“一圈一策”,确保便民生活圈建设更接地气。

着力打造“百城千圈”

2020年8月,商务部公开征求对《城市商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多层级城市商业体系,提升居民消费品质。

2021年5月,商务部、住建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

2021年10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文确定全国首批30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名单,提出力争到2025年,通过打造“百城千圈”,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

专家表示,列入首批试点的地区体现了不同类型城市特点,有利于分类探索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有利于以点带面、更好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效应,让便民生活圈政策在更大范围内惠及广大居民。

据了解,首批公布的30个试点地区都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西安市计划在两年试点期内每年建成不少于10个便民生活圈,到2022年年底完成13个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到2025年年底90%社区达到基本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标准,40%的社区达成高水平标准。福建已经上线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小程序,北京等地也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丰富业态补齐短板

今年2月发布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

专家认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重要性已然显现,宏观政策为社区商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涉及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早餐店等基础保障业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等品质提升业态两类,涵盖超20种业态。而如何从补齐短板、强化服务属性的政策导向中,挖掘并把握机会点至关重要。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将零散、孤立的社区服务业态按照属地商业特征和社区消费需求进行有机统筹,在发展生态体系上进行系统性推进,重点体现在“生活圈”的建设上。就具体政策来看,丰富业态、补齐短板从而实现社区商业的系统建设,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的重要目标。

在发展形态上,要优先发展集聚式商业模式,重点建设改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需求。

附件: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方案

(商流通函〔2021〕176号原附件)

一、试点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全国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通过全国推广经验,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提升民生幸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城市申报原则和条件

(一)政府重视,积极性高,发展基础好,实施方案科学。

(二)推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落实财税、信贷、就业等支持政策。

(三)前期已开展便民生活圈或社区商业相关工作,出台有配套支持政策,取得成熟经验和阶段性成效的城市;实行“市长(区长)负责制”的城市;已纳入省级试点的城市等,将优先纳入全国性试点。

三、申报流程和时限

申报流程:城市是试点申报主体,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由城市人民政府盖章后,上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是推荐主体,商有关部门同意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上报至商务部,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具体工作。

“十四五”时期,省、自治区每年推荐不超过2个城市(省会、地级),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推荐不超过2个区或师;计划单列市政府可直接申报。

四、试点内容要求

按照《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城市为试点实施主体,重点围绕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等开展试点,探索并推广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逐步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试点城市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数据真实、措施有效、特色突出、图文结合。城市申报方案思路应体现“两年试点、三年推广”,方案内容应包括:发展现状和问题,工作思路,逐年工作目标(每年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的区至少5个生活圈、省会及计划单列市至少10个生活圈,并列出覆盖不同类型便民生活圈的名单),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责任分工,试点项目进度安排表。方案、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材料,请一并上报。

五、工作职责分工

(一)国家层面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作统筹、宏观指导、政策研究,每年选取不同类型的城市开展试点,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总结推广成熟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委托各省级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对试点城市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抽查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地方层面

省级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跟踪督促,协调支持政策,推荐全国性试点城市,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对承担全国性和省级试点的城市完成任务整体情况进行分批评估,并在全省范围内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城市是试点实施主体,实行市长(区长)负责制;城市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试点,因城施策、因地制宜,灵活采用网络问卷、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摸清现状和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编制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支持政策,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和验收;建立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调动区、街道各级工作积极性,做到与民生保障相结合、与消费升级相结合、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相结合、与畅通国民经济微循环相结合,通过“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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